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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企管办[2010]01号
关于举办企业实施经济增加值(EVA)考核
规划与运作高级研修班的通知
各有关企业:
日前,国务院国资委公布实施了《中央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暂行办法》(国务院国资委令第22号),在中央企业全面引入了经济增加值(EVA)考核,标志着中央企业已由传统的战略(全面预算)管理进入价值管理的新阶段。EVA考核的引入必然对中央企业的战略制定﹑预算管理﹑业务运作﹑资本融资﹑并购整合﹑业绩考核﹑薪酬与长效激励产生系统而深远的影响。
在资本市场上,以EVA考核企业业绩、考核管理层绩效的趋势正在形成,在央企全面推广EVA考核的示范作用的带动下,这一进程将大大加快。EVA也将成为大型企业业绩考核的重要指标。
以EVA为核心的价值管理在难度上远甚于传统的战略管理模式,需要从战略﹑预算﹑经营﹑投融资和业务整合等各个方面建立相应的优化决策评价体系。央企和大型企业都面临着或即将面临着如何有效地实施EVA考核及如何处理EVA考核与传统业绩考核的指标关系问题。为此,中国企业联合会、现代管理领域知识更新工程办公室决定于2010年3月22日至23日在北京联合举办企业实施经济增加值(EVA)考核规划与运作高级研修班,以期解决大型企业集团高层管理者在企业经济增加值(EVA)考核认识﹑策略﹑方法﹑操作﹑技术和组织协调等方面的困难,以案例教学和研讨互动模式,提出初步解决方案,帮助企业把EVA考核真正落地。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的大力支持下,本次研修班已列入全国现代管理领域知识更新工程高级研修班计划。本次研修班由北大纵横管理咨询集团EVA咨询中心协办。
一、研修目标
1、正确理解、把握国务院国资委政策主旨;
2、掌握EVA的基本理论、方法及其在央企实施的意义、作用、重点、难点、风险因素与实施环境;
3、获得EVA考核与价值管理从应用方法到实务操作的整体认识和运作思路及相关解决方案;
4、了解实务操作的具体步骤和工作流程。
二、研修内容
1、国务院国资委综合局负责人解读政策:EVA考核对中央企业经营业绩的影响及整体要求;
2、国务院国资委特邀EVA咨询顾问讲授EVA实施:建立经营业绩考核目标导向的集团多层级价值评价与管理体系;
3、企业典型经验介绍;
4、分组研讨。
三、研修对象
本次高研班的研修对象为中国500强企业及有关企业的总经理(总裁),分管绩效考核(EVA实施)的副总经理(副总裁),负责绩效考核(EVA实施)的职能部门负责人等。由于名额有限,每家企业限报3人。
四、研修时间、地点
研修时间:2010年3月22—23日
研修地点:北京友谊宾馆(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1号)
报到时间:3月21日(9:00—22:00)
五、研修费用
参加研修人员每人需交研修费人民币3000元(包含培训费、资料费、餐费)。报名同时,请将研修费统一汇入中国企业联合会培训中心账户,汇款注明单位、姓名及EVA研修费等字样。
户 名:中国企业联合会培训中心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北京四道口支行
账 号:0200049309024912940
研修班住宿统一安排,费用自理。房间标准为:400元/标间·天(四星级)或680元/标间·天(五星级)。如需预定房间,请在回传报名回执时一并注明。
六、报名联系方式
1、中国500强企业联络处
联系人:张德华、殷恒晨
联系电话:010-88512628,68411739(传真)
2、中国企联知识更新工程办公室、中国企联培训中心
联系人:苏景兰、王建军
联系电话:010-68701770(传真),68701766(传真)
七、其他
1、回执中请详细注明联系方式,所有本次研修成果我们将于会后全部反馈给您;
2、如需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司颁发的培训结业证书,请在回执中注明,并在报到时提交2张1寸彩色照片和身份证复印件。
附件:一、研修班日程
二、企业实施经济增加值(EVA)考核规划与运作高级研修班报名回执
二〇一〇年二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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